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58号建议的复函
李宗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政策支持的建议》(第0458号)收悉,经我委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政策支持情况。根据2019年摸底调查结果,我市采煤沉陷区总面积约279.72万亩,涉及綦江区、万盛经开区等19个区县,影响10.75万户、35.64万人。2021年,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市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专项调查,进一步查明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情况,为后续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煤矿关闭后,采煤沉陷区治理的企业主体随之缺失,相关区县政府还面临税收减少、治理任务繁重等困难和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关于新时期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会同相关区县策划了一批重大项目,形成了“十四五”采煤沉陷区重大项目库。与此同时,我们还指导綦江、万盛、北碚、巫山、南川等区县,编制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结合各区县采煤沉陷区具体情况,明确各地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目前,我们正按照市领导要求,开展万盛经开区、綦江区转型发展研究,将把推进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内容。
二、关于支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有关情况。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级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比如,我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先后将綦江、万盛、南川、北碚、巫山等5个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2017—2022年共获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10.7亿元,围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领域,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市财政局通过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对采煤沉陷区治理任务重的区县加大支持力度,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沉陷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落实好保障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同时,积极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有效解决治理资金不足问题。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并积极研究我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吸引社会投资开展生态修复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同时,将积极指导綦江区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并争取市级资金推进关闭煤矿的生态修复。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支持采煤沉陷区相关区县申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并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十四五”采煤沉陷综合治理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支持力度,为转型发展创造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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