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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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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远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向国家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的建议》(第1023号)收悉,经我委与市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对您的意见建议回复如下:

国家对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924号)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发改地区〔2021〕1745号)等文件,将重庆、四川、甘肃部分区域纳入规范范围。城口县作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覆盖率全市最高,为保障“一库清水北送”作出了积极贡献。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对于促进城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作为对上争取的重大政策的建议。城口县是我市四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地处大巴山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产业能级不高、生态保护任务繁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通过争取外部支援来助推城口发展十分有必要。关于“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作为对上争取的重大政策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对上争取的重大事项。近期,我委领导带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城口县的付出和贡献给予高度肯定,但考虑到《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已印发,且明确了将原来的协作期限延长至2035年,因此,短期内不便对结对关系等进行调整。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进,待国家调整结对关系时,积极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

二、关于加强与北京、天津等地对接,共同申报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虽然目前不便于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关系进行调整,但鼓励和支持城口县参照对口协作模式,主动与北京、天津等省市进行对接,可以在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生态保护等领域积极探索合作,推动两地协同联动、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积极牵线搭桥,进一步推动跨区域交流合作,争取更多资源来助推城口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关于规划和实施城口县水生态涵养项目。加强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水生态涵养,对于进一步保障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具有重要意义。在规划方面:强化政策保障。2021年,我们会同相关区县编制了《关于新时代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36号),提出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深化环境污染治理等,支持推进城口县任河、前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制定印发了《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口县发展若干政策》(渝府办〔2022〕3号),支持城口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以及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探索开展生态搬迁试点,推动生态屏障建设。同时,还制定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定向帮扶城口县2022年工作要点》等指导文件,明确了一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态涵养的重点任务和项目。在项目方面: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89亿元,支持任河修齐段综合治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治理及修复、羊耳坝污水管网建设以及重点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一、二期等5个项目建设。2022年,继续支持城口县排水设施建设、仁河流域综合整治、城口县高级中学片区排水管网建设等5个项目,总投资3.8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投资2.29亿元。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联 系 人:单银波

联系电话:67575146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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