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7号建议的复函
薛方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天然气调峰价的建议》(第081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逐步建立了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其中:原市物价局先后于2010年、2017年建立了主城区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应顺价调整,不再进行价格听证。按照现行价格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城区以外的区县天然气价格管理事权已下放至区县政府,近年来,大部分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建立了价格联动机制,但仍有个别区县尚未建立,给当地城市燃气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一定影响。
据您向我们提供的有关情况,我们及时联系了秀山、酉阳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他们已启动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并将于近期完成,拟在出台配气价格政策时同步建立和实施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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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陆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