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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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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对两江国际数据港电价支持力度提升竞争优势的建议》(第075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电价管理政策

按现行国家电力价格政策有关规定,省级电网销售电价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对电价实行统一电价政策及统一定价原则,分层级管理。电力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同一分类主体应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不能擅自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因此,出台针对我市数据中心项目出台专门的电价优惠政策,与成渝地区数据中心电价保持一致,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且存在政策风险。2017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1622元/千瓦时,降低大工业电价0.0766元/千瓦时。

二、两江云计算中心执行电价政策情况

2015年,是我市两江云计算中心起步发展的初期,为支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的发展,我市对两江云计算项目实施专项直供电政策,此项政策将执行到2022年结束。此项阶段性政策执行以来,极大支持了产业企业的发展,对我市大数据产业培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部分省市的“优惠电价”实为地方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产业扶持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企业用电成本。我市电力资源禀赋相对较差,水资源较为匮乏,电源以煤电为主,且多为外购,使得我市发电成本较高,与水资源、电煤资源优势明显的四川省和贵州省相比,我市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均高于四川省和贵州省,同时电价调整空间相对两省较小。

三、办理建议意见

鉴于专项直供电为阶段性政策,为提高我市数据中心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一是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企业精细化科学合理用电,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能源综合利用、智慧能源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  二是建议大数据中心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或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但由于我市火电发电小时数低、煤价高,市场化交易让利空间小;三是建议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及市经济信息委探索建立大数据类企业的产业发展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13594782336

联 系 人: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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