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公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6-24
字体:

种及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涪陵创建国家战新产业(新材料)集群的建议》(第0130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有关情况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等纲领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按照“先建后评、滚动支持、持续监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原则,推进集群建设工作。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首批6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我市巴南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同时,对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要求。

1.集群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开展产业政策和管理体制等试点示范。一是探索“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建设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二是建立龙头企业项目、产业链配套项目和公共支撑项目等重大项目储备库,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三是探索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和产业链协同创新中心。四是建立健全产业集群统计监测体系,做好集群发展跟踪分析、量化评估。

2.集群所在地政府要发挥好技术创新和金融资本“双轮驱动”作用,积极和相关金融机构对接,强化集群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3.集群所在地政府要强化“一把手”领导和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保障措施。二是明确机构职能健全、管理规范的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群发展核心承载区和主要管理主体,牵头落实本地产业集群发展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和统计监测。

(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评价标准。

经对接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开展首批国家集群评审时采取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定性指标主要包括重点企业、政策支持、营商环境、产业协同、技术储备、创新能力、建设方案和重点项目等内容;定量指标主要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数及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就业人数及增长率、科研人数及增长率等。首批入选的集群得分均在70分以上。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已批复建设集群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初步设计为集群发展、创新能力、集群保障3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个二级指标。比如,集群发展指标下设主营业务收入绝对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绝对值、利润增长率等;创新能力指标下设研发人员数、研发投入强度、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研究机构数量、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等;集群保障指标下属顶层设计、组织保障、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储备等。

(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产业集群支持。一是建设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择优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检验检测和智能园区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面向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平台。二是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推动在条件成熟地区设立专项金融服务机构;引导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设立子基金。三是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对在产业集群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表彰,并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特定申报名额和投资倾斜。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技术研发、专项债券融资、人才奖项计划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推动落实了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对在产业集群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表彰等支持政策。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涪陵区建设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涪陵区新材料产业保持高速发展态势,2020年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580亿元,约占全市材料产业总产值13.5%,已形成先进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合成材料、建筑材料等产业集群,集聚了华峰集团、万达薄板、攀华板材、大朗冶金新材料、万凯PET新材料等一批龙头企业,华峰己二酸、赛特棕刚玉等细分产品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总体而言,涪陵区具备了建设产业集群的基础条件。

(二)对涪陵区创建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建议。

虽然涪陵区具备了建设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基本条件,但与建设国家级产业集群要求相比,在产业链完整度、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专项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为加快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建设,更好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一是明确申报方向。按照集群申报创建要求,应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二级目录作为申报方向。新材料二级方向包括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涪陵区的先进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合成材料集群可整合为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方向。二是抓紧启动集群建设方案编制。对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评价标准,抓紧启动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为后续建设方案完善预留时间。三是研究出台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目前,市级层面暂未出台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涪陵区可先行出台拟申报新材料集群方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吸引一批补链强链重点企业。四是推动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涪陵区新材料产业集群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很少,可采取政策支持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建设创建研发平台。

鉴于国家级产业集群创建难度大,我委拟以产业细分方向市内排名第一的区县和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全市相关区县资源申报,申报成功后,支持政策共享。涪陵区可考虑整合其他区县资源或者将产业资源整合纳入其他区县申报,我们将积极指导支持。同时,我委正在牵头编制全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将支持涪陵区纳入新材料产业区县规划布局。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795

联 系 人:孙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