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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1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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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莲花街道中坝岛小南海项目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411号)收悉。经我委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小南海水电站自2015年前期工作全面暂停以来,库坝区社会经济发展严重受限,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以及三峡集团谋划了库坝区生态发展、就地补偿等方案,并上报市政府,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实施。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撤销禁建令等建议,今年3月大渡口和江津区政府也向市政府请示解除“封库令”,以支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委组织相关方进行了专题研究。下一步将着力推动相关工作,形成解决方案上报市政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联 系 人:陈  星

联系电话:67575998、18996333384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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