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94号建议的复函
周书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精准电价政策的建议》(第0594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电价政策扶持情况
按国家现行电力价格政策有关规定,国家对电价实行统一电价政策及统一定价原则,省级电网销售电价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发改委。电力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同一分类主体应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不能擅自出台对单个企业或个别行业的优惠电价政策。因此,出台针对万盛电解铝、多晶硅等产业发展“精准电价”扶持政策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且存在政策风险,与我市正在营造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原则相违背。
我市电力资源禀赋相对较差,水资源相对匮乏,电源主要以煤电为主,且电煤外购为主,发电成本较高,使得我市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均高于水资源、电煤资源优势明显的四川省和贵州省。据了解部分省市的“优惠电价”实为地方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产业扶持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企业用电成本,但电力公司出售给此类用户的电价实际并未优惠,仍按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
2017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措施,已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1622元/千瓦时,降低大工业电价0.0766元/千瓦时。
二、关于完善增量配网及企业参与直接交易情况
1.万盛增量配电改革主要涉及重庆能投售电公司的南桐增量配网项目。市能源局一直积极支持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转型发展,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精神,将南桐增量配网项目参照国家试点项目要求进行推进,目前正积极协调国网市电力公司和重庆能投售电公司开展增量配网供区划分等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明确,“增量配电网并网运行后,增量配电网项目业务在配电区域内拥有与电网企业在互联互通、建设运营、参与电力市场、保底供电、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并网、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为此,待万盛增量配网项目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后,可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市能源局也将加快推进全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持续探索特许经营、价格招标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等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2020的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0﹞17号),明确“符合国家及重庆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除外)均不受电量、电压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但是,由于我市火电发电小时数低、煤价高,市场化交易让利空间较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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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