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罗世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等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解决乡村振兴国家重点支持县和乡村振兴市级重点支持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045号)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市扶贫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对原市级贫困县的支持情况
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和忠县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4个原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以下简称“原市级贫困县”)。在推进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对原市级贫困县的帮扶工作,特别是在项目、资金的争取安排上面,对原市级贫困县给予了倾斜支持。“十三五”期间,我们累计争取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76710万元,支持了原市级贫困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领域项目109个。同时,考虑到原市级贫困县底子较薄、财力较弱的现实情况,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将市级统筹资金对社会事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配套补助政策扩展到了原市级贫困县范围,累计平衡安排市级统筹资金6239万元,补助中央预算内项目50个,大大缓解了原市级贫困县的配套资金压力。其中,教育领域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是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支持的重点,五年来累计安排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0423万元,支持项目32个,占资金总额和项目个数的比例都在四分之一以上。这些工作,有效改善了原市级贫困县社会事业领域基础设施条件,为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市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四五”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教育领域设立“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专项,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着力发挥投资精准支撑和撬动作用,全面提升教育体系内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安排上,明确了“聚焦关键、突出重点”的原则,即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
在基础教育板块,中央预算内资金将主要集中用于两个方向:一是支持832个原国家级贫困县补齐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短板,保障脱贫群众义务教育权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着力巩固义务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二是2021年预留一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安排中西部中小学集中改厕,以全面实现全国中小学厕所基本达标的目标。根据这一安排原则,忠县等原市级贫困县可积极争取中小学集中改厕资金,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厕所设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卫生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安排方向,属中央事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们作为省一级部门,在国家既定政策框架下,指导各区县做好各领域项目的储备、申报和推进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和政策要求,继续积极支持忠县等原市级贫困县深入做好教育、卫生、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项目的策划、申报等工作,最大程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并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积极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各区县完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呈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有其他宝贵意见建议,请拨冗在回执中一并填写寄回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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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