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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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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的建议》(第0855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关于“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的要求,遏制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乱象,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科学确定交易竞价规则。工程施工招标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招标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我市推广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经过多方论证的结果。

(一)该方法是法定的评标方法

国家《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等7部委令第12号)第29条明确,“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因此,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都是国家法定的评标方法。

(二)该方法不是“绝对低价中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是“绝对低价中标”。采用这种评标方法,一是除可以设置常规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外,还可以对商务、技术等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价格竞争。二是执行低价风险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格差额的一至三倍,但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三是严格信用管理,低价抢标的拟中标人,将支付高额担保,拒不提供担保的,将被纳入信用管理。中标后不履约的,将被扣减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和解约,并纳入信用管理。目前,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四是强化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变更管理,规范了合同签订后的变更行为。

(三)该方法的优点

一是有利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首要的竞争是价格竞争,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管理水平越高的企业其成本控制越好,中标几率就越大,充分体现了通过市场竞争择优的原则,不但能够更好地节约项目业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能倒逼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竞争而不是违法手段来获取中标,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是有利于遏制围标串标。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将从源头上使围标、串标失去意义。围标、串标都需要成本,而这些增加的成本必然导致投标人成本趋高,中标几率降低。而且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不存在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无法通过邀约大量的陪标企业来影响评标基准价、提高中标几率。

三是有利于降低自由裁量权、简化流程、预防腐败。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再设置商务分、技术分和评标基准价,谁中标、谁不中标一目了然,大幅度降低了各方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还是监督部门,操纵招标结果的难度都将大大增加。在此背景下,投标人也将不再忙于围标串标和拉拢腐蚀有关人员,而把精力放在如何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上来。

二、您提出建议的采纳情况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切合招投标工作实际,我们对此已有预判,已在工作中吸收采纳。

(一)合理界定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

《意见》的附件7《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对于其他项目,只是“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际工作中,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依法必须招标的非施工类项目(如货物、服务、投资人等),我们充分尊重招标人的意见,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评标方法。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如果技术复杂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我们也均同意使用综合评估法。2020年,共有3869个招标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其中:施工类项目1640个,有773个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占47%;非施工类项目2229个,有171个项目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占7.7%。由此可见,并不是“不管哪种类型的项目都一刀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随《意见》一并印发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了评标专家的准入、培训、考核等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评标专家征集,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先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并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评标专家,专家入库后,我们还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同时,我们加大了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力度,截至4月7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公开了对222名评标专家的处罚信息。

(三)严格把好勘察设计关

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协办意见中表示,将采取措施,严格把好勘察设计关。一是加强设计环节的审查把关,在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中,对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工程设计文件不满足编制深度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二是规范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印发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按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三是大力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四是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平台,强化失信惩戒。

(四)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强化项目法人对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主体责任,随《意见》一并印发了《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调了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特别是质量、安全、投资、合同、分包等事宜的主体责任,规范项目法人行为,避免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一气、随意变更合同,保障合同顺利实施。

(五)严格查处标后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协办意见中表示,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置、追责,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为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管理,随《意见》一并印发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严格管理,对投标人拒不交纳低价风险担保、无故弃标、降低服务标准、不能兑现质量工期承诺等各类不良行为作了量化,一旦违反将被记分,严重的将被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甚至黑名单。截至4月7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的信用信息专栏公开了354家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其中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的56家,黑名单的13家。对这些违法违规市场主体进行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759

联 系 人:李东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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