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1号建议的复函
王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141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及时出台27项政策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先后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0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40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45条”等纾困惠企政策,2020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1000亿元,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受益,切实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当前,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
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您关于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已认真研究吸纳,并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分析评估2020年我市出台的系列纾困惠企业政策基础上,坚持阶段性纾困惠企政策与制度性政策相结合,起草了《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已于2021年3月22日印发实施。《若干措施》从减税降费降成本、促进科技创新、金融惠企支持、持续扩大内需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7项政策措施,重点突出“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落实国家支持政策。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惠企支持政策纳入《若干措施》,对标对表贯彻实施。例如: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等。
二是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综合考虑不同行业生产经营恢复发展的实际情况,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对我市2020年出台的部分阶段性惠企政策,适当延长执行期限或固化为制度性政策继续实施,回应企业普遍关切,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例如: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继续按照0.1‰执行;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提高中小微企业授信贷款额度;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持续实施成渝双城协同消费、支持旅游业营销、激活夜间经济消费等。
三是聚焦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聚焦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等中心工作,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固本强基、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消费增长点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例如: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优化创新主体要素保障,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服务,加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等。
二、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应享尽享
为确保市场主体及时知晓享受政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公布了《若干措施》政策细则,细化明确了政策对象、流程方式、咨询电话等,并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和推送。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优化流程环节,加快政策兑现力度,把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切实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联 系 人:张泰然
联系电话:6757501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