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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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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道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议》(第1124号)收悉。经我委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市推进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构建了1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性质)+39个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万盛经开区,全部为事业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201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明确在全市统一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加强协同监管,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一、关于理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一)管理体制方面。按照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我市建立“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体制,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与行政主管相结合、交易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交易监管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要求。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包括两江新区、高新区在内,已有33个区县建立起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其余区县正在推进建立之中,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推进与行政监督部门“管办分离”,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更加顺畅。

(二)加强指导方面。2019年底以来,我委结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以对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为契机,及时组织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培训,编写并下发了《重庆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政策措施150问》,将引导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准确掌握政策措施,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下一步,我委将把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加以制度化,不断加强对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熟悉业务、精通业务。

二、关于整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机构、人员性质方面。目前,我市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企业性质外,其余全部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为事业单位性质,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人员性质基本统一。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之规定,我委无权对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人员性质进行统一明确,但按照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自愿原则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交易平台收费方面。根据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8〕54号)文件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不高于文件给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各区县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的清理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利用平台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三)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方面。按照《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6〕35号)和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我市要建立全市统一、终端覆盖市、区县的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督系统,建成全市统一、互认共享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主体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等,通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开标评标,在全市范围内均可实现跨区县、跨平台交易。目前,全市国有资产交易、矿业权出让、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正在逐步推广电子化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已在市交易中心和30多个区县平台完成部署,并已完成7000多个电子标项目和近400个全流程无纸化项目的试运行。同时,我们不仅在本市范围内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也与湖北恩施、十堰等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次合作,开展了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三、关于统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并定期清理、动态调整,凡列入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修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逐步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四、关于统一规范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操作流程

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我委起草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35号),统一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平台服务、信息共享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违规责任,对规范交易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委正在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集约化建设工作,届时,区县将不再保留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将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全部归集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专业网站,统一窗口对外展示,彻底实现信息资源共用共享。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756、13648428650

联 系 人:罗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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