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6号建议的复函
曾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停车位收费标准促进车辆入库规范停放的建议》(第1086号)收悉。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指出的路内停车众多,大量长期挤占有限的临时周转性路内停车资源,停车秩序十分混乱,影响城市形象,造成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我市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虽然源于停车资源不足,但通过价格杠杆进行调节,引导也是十分必要的。为进一步深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机制改革,根据国家和我市“放管服”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我委已于今年2月启动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55号),着手研究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工作,拟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管理事权、管理模式等方面作出调整和修改,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目前已形成《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代拟稿),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您提出的调整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引导和促使车辆入库规范停放的建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做好相关测算,按照修订后的《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调整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同时,我委将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督管理,引导社会车辆入库规范停放。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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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