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8号建议的复函
方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城口县至万源市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议》(第1028号)收悉,经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城口县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口县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规划了万源—城口天然气管道;管道建成投用前,指导重燃集团城口燃气公司建成小河口储配站,供气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今年全市两会期间,良智市长再次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城口县天然气管道的建设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万源—城口天然气管道建设。经商城口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重燃集团,初步提出多方共建共担的管道建设方案。其中:建议城口县政府承担管道建设相关征地拆迁、林地补偿、青苗赔偿等间接费用;市级财政、重燃集团按2:1的比例分担工程建设直接费用;管道日常运行维护通过管输费消化,不足部分原则上主要由城口县政府据实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已将该建议方案及各方协调意见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决策后即组织实施。
同时,为解决万源—城口天然气管道接入气源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已指导和协调重庆燃气集团先行开展宣汉—万源天然气管道白沙站接气方案可行性论证。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万源—城口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积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委郑向东主任审签。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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