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86号建议的复函
王世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区域生态平衡补助机制的建议》(第088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补偿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
(一)制定出台全市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工作要求,2019年12月,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渝发改环〔2019〕1756号)。明确了资源开发补偿、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生态产业、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等重点任务,并分别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统筹推进。市级各部门和区县积极落实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初我委牵头形成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土地指标资金支持力度。全市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上,将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面积、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达标率、污染减排率、水质达标率等生态环保指标纳入资金分配因素。从2018年起重点向渝东北和渝东南片区倾斜,同时锁定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基数,其中巫溪基数为6.6亿元。在此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巫溪在生态环保方面作出的贡献和“三保”压力等因素,2019年又安排巫溪县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积极争取国家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资金支持,及时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出任务分配给区县,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计分配巫溪县中央补助资金3.3亿元、占全市的23.57%。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水、空气、土地、矿产、森林等各类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渠道方面
(一)资源开发补偿制度方面。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作,2019年完成试点项目159个,完成投资59亿元。印发拓展地票生态功能的通知(渝规资〔2019〕574号),将扩展地票生态功能扩大至全市,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推出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规范生态类地票的运行制度,2018年至2019年底,全市共复垦形成林地4129亩,完成地票交易4064亩、交易金额7.56亿元,其中:新增生态类地票交易2576亩、交易金额4.79亿元。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印发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市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成交矿业权59个、金额56.8亿元。先后开展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生生态补偿、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生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生态补偿金1044.38万元。
(二)排污权配置优化方面。出台《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纳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创新排污权注册登记制度和排污权清算清缴制度,建成排污权交易信息平台,探索排污权有偿分配制度和市场交易机制,形成了全市统一、运行有序额排污权交易市场。2019年全市共有1780家次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3974次、交易额4786.04万元,其中:政府出让排污权收入4756万元,由市级财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三)水权配置完善方面。扎实抓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印发《重庆市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问题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等文件,核查登记取水工程(设施)1.31余万个,入库登记1.27余万个。抓好河流水量分配,完成龙溪河和小安溪水量分配方案并批复实施,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保障分水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把取水许可作为“强监管”第一步,强化取用水总量管理,严格把关新增取水,健全取用水总量管控台账,2019年完成257个取水户取水许可审批并颁发取水许可证。
(四)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方面。深化区域性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为主要内容的“1+3+N”政策体系。完善平台建设、激活市场交易,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积极性,截至2020年2月中旬,全市累计成交量984.5万吨、成交额5250.7万元。启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印发《重庆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方案》,已开发首批碳汇产品(成片林和单株林)方法学、项目设计文件模板,并完成万州区黄显村、大河村、棕花村林业碳汇生态产品开发。
(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积极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增加森林碳汇量、碳储量,全市2018年至2019年累计完成各类造林6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9%以上。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支出补助标准,从2019年将全市对集体及个人所有地方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6元。全市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级承担的现有比例基础上向贫困区县予以倾斜支持,支持比例达90%,其中:巫溪县等4个深度贫困县达95%,2020年已安排巫溪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62万元。
(六)绿色利益分享机制方面。推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定出台《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推动流域上下游区县签订补偿协议、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市内已全面完成19条河流的补偿协议签订工作。经市政府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协商,渝湘两省已就酉水跨省(市)横向补偿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偿协议,完成了酉水流域跨省(市)补偿机制的建立工作。推进森林横向生态补偿,全面落实《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工作方案》,2019年,江北区与酉阳县、九龙坡区与城口县、南岸区和市经开区与巫溪县签订了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交易森林面积指标10万亩、总成交金额2.5亿元,其中:南岸区和市经开区与巫溪县达成交易森林面积指标1万亩、成交金额2500万元(已到位1100万元)。
三、关于逐步构建财政统筹为主、社会参与为补的多层次、多渠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
当前,市里已印发《重庆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渝发改环〔2019〕1756号),作为指导全市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重要文件,各部门和各区县正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落实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各项任务,助力重庆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此建议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今后工作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3134620
联 系 人: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