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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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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远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办法的建议》(第0678号)收悉。我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以下简称“双控”考核),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和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将能耗“双控”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纳入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十三五”期间,市政府下达江津区能耗强度指标较2015年下降17.5%、能耗总量较2015年增长18.77%。截止2018年底,江津区能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25.13%,已完成“十三五”控制目标并位列全市前茅;能耗总量累计增长了9.4%,2019—2020年均能耗增速控制在4.19%,即可完成“十三五”总量控制目标。

您提出的优化能耗“双控”目标考核指标相关建议,对推动我市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双控”考核政策机制,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能耗单列的政策规定。按国家相关部委文件要求,我市启动了市级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工作(渝发改环〔2019〕704号),对“十三五”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作出了规定。经江津区申报,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将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四个项目实施能耗单列(渝发改资环〔2020〕402号)。以上单列项目能耗,将在区县“十三五”期间能耗“双控”指标考核中予以扣除,这将切实减轻相关区县能耗增量控制压力,为区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二是提前谋划研究“十四五”能耗目标考核机制。能耗“双控”分配机制和目标设置,将对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年度考核产生重要影响。为妥善处理好约束性控制指标与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合理分配区县“十四五”能耗指标,科学实施经济社会指标考核,我委一方面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国家,同时提前启动“十四五”能耗“双控”指标分配及考核机制研究,拟提出更符合我市实际的能耗指标分配考核机制,更好地为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此建议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今后工作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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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易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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