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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1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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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綦江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处置工作的建议》(第0414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磷石膏是生产磷肥、磷酸时排放出的固体废弃物,其含有的砷、镉、汞等有害重金属化学物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达数百年,环境污染风险突出。您在第0414号建议中,客观分析了綦江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的巨大环境风险隐患,指出了国家对该磷石膏渣场的整改要求,并提出了解决该污染隐患的针对性建议,我委及建议协办单位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切实可行,将在以后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

一、背景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环境监管,2017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渣场专项调查,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渣场总数、分布情况、运行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情况等,并制定印发《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渝环〔2018〕318号),明确要求全面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消除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安全隐患。

排查过程中发现,綦江区的重庆华强化肥磷石膏渣场问题较多,对周边环境存在严重的污染,2018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函告綦江区人民政府,要求督促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对照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綦江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整治工作,并于2018年9月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整改工作时间节点。2019年2月,按照生态环境部针对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严重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整治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将华强化肥磷石膏库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实施限期整改方案;2019年底前磷石膏库建成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监测工作,完成渗滤液收集处理,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相关污染治理设施要符合规定;2020年前磷石膏库要全面完成整改,重点是渗滤液不得外排,对渗漏严重影响地下水的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置,同时由綦江区政府确定磷石膏综合利用任务时限并按时完成。目前,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已完善了渣场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基本消除渣场环境安全隐患,但堆存磷石膏由于周边利用企业较少,综合利用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第0414号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推动綦江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得到妥善处置,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一)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一是綦江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处置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申报方向,也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尾矿库污染治理申报方向,我委将帮助綦江区密切关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上述2个方向项目申报通知,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支持该项目申报相关中央预算内资金。二是市经济信息委将针对磷石膏、钛石膏、冶炼锰渣、赤泥等较难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研究出台利用奖补政策,建议綦江区尽快做好对接工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切实加强监管指导。进一步指导綦江华强化肥有限公司做好磷石膏渣场污染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控和环境监管,确保安全、经济、合理、高效化解磷石膏污染风险隐患。同时,建议綦江区政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环境污染风险防控责任,切实保护好綦河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此复函已经我委郑向东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电话:67575744

联 系 人:魏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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