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6号建议的复函
郭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打造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的建议》(第0386号)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招商投资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我市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撑。您在第0386号建议中,分析了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发展历史、取得成绩和问题机遇,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我委及建议协办单位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切实可行,并进行了认真学习,将在以后工作充分吸收采纳。
一、主要工作情况
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是我市重要的环保产业发展基地,对全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发展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一是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中明确提出“建设大渡口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二是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中明确,将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设备产业、环境仪器仪表及环境修复产业、环境仪器仪表及环境修复产业等相关节能环保产业布局在大渡口建桥园区。三是“十三五”以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印发年度推进计划,支持将大渡口环保科技产业园相关项目纳入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
(二)支持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一是2014年市政府批准在大渡口区成立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2015年市政府授牌为“国家环保产业发展重庆基地”。二是印发《关于加快环保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渝经信函〔2016〕57号),明确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路径,出台了支持措施,形成了产业政策体系。三是支持大渡口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水务资产公司、苏伊士环境集团共同签订《环保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四方合作,整合资源发展环境综合服务业及高端环境装备制造业,实现政企合作、整合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四是联合原国家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成立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推动落户在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内。截至目前,重庆环保基金认缴规模已达75亿元,投资项目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资源再利用、环境卫生等10余个方面。
(三)助推产业园产业集群发展。一是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2年)》要求,支持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区企业在内的第三方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化诊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诊断等工作,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二是根据《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积极引导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区企业在内的环保装备企业申报国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持续扩大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三是按照《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支持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申报打造绿色生态园区、园区内企业申报打造绿色工厂。四是充分调动重庆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积极性,为大渡口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和发展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四)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一是指导园区企业三峰公司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并正式挂牌。支持三峰公司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示范、飞灰再循环示范、炉排炉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应用示范等技术研发,推动其在垃圾焚烧飞灰和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做好主城区垃圾焚烧处理购买服务费用拨付。2018年以来,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厂、主城区第三(百果园)垃圾焚烧厂陆续建成投用,永川垃圾焚烧厂、主城区第四垃圾焚烧厂正在积极推进。二是成功引入德润环境投资公司在大渡口环保产业园组建重庆德润环境公司,并助推苏伊士环境集团、重庆渝富集团、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重庆德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三是以重庆(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积极支持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四是在市级相关重大专项规划和标准规范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吸纳三峰公司等位于大渡口区的环保科技产业园企业意见建议,共同谋划行业及企业未来发展思路。
二、主要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第0386号建议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激励机制,增强产业宏观引导和管理的有效性,加大政策引导扶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在市级重大战略及“十四五”相关规划谋划中,充分考虑和谋划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发展及相关产业布局,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纳入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项目争取国家及市级相关补助资金支持。
(二)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梳理统筹全市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立足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发展现状,加大对上下游产业链条梳理,持续延伸引入链条企业和重点环保企业,持续推动重庆丝路研究院废灰处理轻化项目落地。同时,加大对外招商推介、对内项目路演、重大展会活动等多种招商活动力度,为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导入优质项目、引入创新资源,促进大渡口区环保产业集聚,持续壮大重庆(大渡口)环保科技产业园规模。
(三)争取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对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的支持力度,鼓励扶持水处理、烟气治理、固废处置、检验监测、环境修复等相关企业落户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指导三峰公司发挥好“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鼓励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内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解决大渡口区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难的问题。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聚焦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及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技术需求,依托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等专项,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成果应用示范以及产业发展政策机制研究,不断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持。鼓励园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等技术研发,争取利用其技术优势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凸显示范和标兵作用。
(五)支持完善科教创新基地。指导重庆(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通过自主新建、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环保领域的国家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引进实施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按照“开放协同、市场运作”原则,建设体现“实体化、资本化、国际化”发展趋势的新型研发机构,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复函已经委主要领导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电话:67575744
联 系 人:魏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