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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52号重点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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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252号)由市领导王越副主任督办,市人大法制委协助督办,我委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发展局2家市级部门协办。按照督办会议相关要求,经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经王越副主任审定,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统筹部署强力有序推进

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11个指标专项工作小组,形成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市级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20余次调度会,市级部门间召开70余次协调会,推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等11个专项指标等高对接、全面吸纳京沪穗等地优化提升举措,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设定量化指标,研究出台总体优化方案10个、配套政策107个。三是督促指导各区县参照市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市级改革措施在区县落地见效。下一步,将加快形成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优化改进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全面推动办事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办事流程、时间、成本;对各部门、各区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推动解决各项优化提升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

我市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为抓手,创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致力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并及时废止、修改我市与营商环境有关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二是强化立法保障。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已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和条例初稿。将《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纳入市人大审议计划,将《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等纳入立法计划,正在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出台《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2019年共审查文件1603件、修订14件,清理规章59件、规范性文件342件,破除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壁垒。开展行政垄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垄断案件4件。开展招投标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妨碍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出台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完善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实施细则,更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我市持续强化政务服务基础支撑,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全覆盖,累计办理事项7200万件;优化“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947项高频事项“掌上可办”。二是深化线下“一窗综办、集成服务”。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一站式”服务。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材料平均减少30%以上,承诺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三是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构建起“国家—市—区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由4641类增加到7971类,累计数据调用量超85亿条。全面梳理审批服务申请信息、申报材料,形成数据、材料共享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再要证明。四是推动制定《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或清理废除不再适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推进政务服务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涉及多部门审批的同一办理事项同步下放;继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推动“网上可办”转向全程通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

四、强化宣传推介营造社会氛围

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向市场主体推介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积极展示我市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一是全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纳入“七五”普法重要任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市级部门和区县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二是制定了我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氛围营造、政策推介、成果展示和内部通报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并逐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三是广泛推介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渝快办”政务服务系统上线“优化营商环境”专窗,“一站式”展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召开“重庆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组织市级部门和区县深入园区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进一步提升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四是积极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策划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主题,启动“在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开展“看效果·营商在重庆”系列访谈,让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及时全面了解政策信息,对全市营商环境改善情况应知尽知。截至目前,共组织宣传活动80余次,刊发报道1000余篇,吸引超过2000万人次阅读转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氛围,运用多种媒介向市场主体和专业人士精准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大力宣传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举措、成效和典型经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五、开展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

我市注重营商环境改革进程督查督办,推动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台账,明确存在问题、已出台政策、改进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倒排时间进度,加快推进各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二是制定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整体督查工作进行安排,细化督查重点、分组、频次等事项,全面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各指标改革举措跟踪问效,推进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部门日常跟踪督查,重点对区县政策落实情况、窗口运行情况及宣传培训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四是对标国家有关做法,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考核相关工作。参照世行和国家评价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建立涵盖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等12项考核指标的区县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围绕办理时间、环节、成本等方面考察区县客观办事水平;邀请2000余名企业家从收费负担、企业融资等5方面对当地营商环境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开展民意调查,邀请全市约1万家民营企业对政府办事方便程度、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情况等5方面的满意程度予以评价,让民营企业参与营商环境评价,真实反映市场主体感受。此外,我市已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指数评价机制,依托大数据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实时监测部门及区县后台办事数据,对超时事项“亮灯”警示,倒逼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促改革促优化,推动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你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493

人:林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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