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69号建议的复函
渝发改函〔2017〕317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69号建议的复函
杨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56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会同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无信而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您提出的建议十分契合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正加快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工作方案》,市高法院、市财政、市城乡建委、市教委、市交委、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已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中:已归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3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32.6条,注册会计师信息1700条,注册资产评估师600条,建设岗位资格认定信息近40万条,高校教师资格信息2600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息67.9万条,导游资格认证信息1.3万条,律师信息7500条,信用A级纳税人信息1900条。截止2016年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我市1792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全年共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316万次,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个人诚信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个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今年初,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数据库和联合惩戒机制,将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其中:市高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将19.37万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管理,2700余名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受到任职资格限制,已有超过7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民主党派任职方面查询个人信用信息,28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企业失信被取消相关资格。
(三)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将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组织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参加“好人在身边”微访谈活动,评选“诚实守信好人”100余人次、曝光失信典型案例150余例,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商圈LED显示屏等媒体滚动宣传。利用3.15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契机,集中开展信用专题宣传,逐步将诚信意识融入广大市民日常工作生活,诚信氛围日渐浓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我市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了一定基础,但仍然存在信用记录不完善、奖惩应用面窄、诚信氛围还不浓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并吸纳您的建议意见,已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2017年工作要点并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印发实施。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通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制定公民诚信守则等方式,将个人诚信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范围和中小学、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范围。大力宣扬诚信典型树标杆,曝光失信典型树警示,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释放社会正能量。
(二)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进一步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推动信息共享与应用。
(三)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重点职业领域诚信建设,将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制定措施清单,探索采取差别化监管或服务措施,推动实施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范围,相关信用记录情况作为公务员报考、评先评优以及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校园诚信建设,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动力,市场化信用产品的开发应用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产业的创新发展。因此,我们将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建设,同时,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市场监管,避免信用产品泛滥。
此建议已呈我委沈晓钟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邮政编码:401126
联系电话:67575100
联 系 人:张伟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渝中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