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30号建议的复函
渝发改函〔2017〕289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30号建议的复函
杨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级重点项目在体制机制上提供政策上的支持的建议》(第0130号)收悉。经与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建立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以来,市政府每年筛选一批投资体量大、行业带动强的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年度投资保持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25%左右,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推进中,部分重点项目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前期手续滞后、征地拆迁难度大、资金保障压力大等问题,影响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您建议中所提出的改进方向,我们认真学习并在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吸纳。
一、关于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我市相继出台了《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等,在保障建设质量和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不断强化管理。对于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市政府建立并进一步强化了分级调度工作机制,对投资量特别大、行业代表性突出的100个项目作为市领导“重点关注项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推进,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检查重点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重大矛盾问题,实施精准调度。其余重点项目按行业和属地原则,由相关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卡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用地支持政策。对于市级重点项目,我委与市国土局每年进行多次用地需求专门对接,保障用地需求。针对本轮用地规划进入中后期,部分区县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已明确“重大项目行政配置、人地挂钩专项配置、地票市场配置”三种空间和资源配置机制,及时为相关区县增配空间。用地手续办理采取绿色审批通道,部门联动,特事特办,加快了用地预审和计划安排,有效保障了市级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关于规划支持政策。为有效发挥城乡规划引导调控和服务保障作用,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市规划局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跟踪服务办法》,对规划前期调研、规划咨询、规划论证、到规划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了具体规定。2016年还编制了《重庆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了我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时序、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优先建设的重点项目,并按需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四、关于资金支持政策。为解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问题,我委及市级有关部门每年都将组织各类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为市级重点项目融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融资需求。工行、建行、农行等机构为市级重点项目建立专项通道并实行台账管理,安排专人跟踪融资情况。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PPP融资、基金、企业债券等融资手段为重点项目提供更多渠道的融资支持。
五、在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21号)已明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畅通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简化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想方设法支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水、电、气、讯、路等要素保障,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便利条件。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和规范管理,千方百计确保市级重点项目有序、有效、加快实施,继续在稳投资、稳增长中发挥更大支撑作用。
此建议已呈我委沈晓钟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722
联 系 人:潘相麟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