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6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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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函〔2016〕156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6号
建议的复函
秦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顺安爆破器材公司搬迁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议》(第010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30号)。重庆顺安爆破器材公司搬迁项目既有利于两江新区开发建设,也有利于重庆能投集团业务拓展,为确保加快推进实施,市政府已将该项目纳入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管理范围。近期,市政府还专门就该项目召开协调会,督促业主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规划选址等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受委主要领导委托,此复函已呈我委欧阳林副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有其他宝贵意见建议,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函复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75722
联 系 人:潘相麟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