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市四届
人大五次会议0332号建议的复函
2017年5月18日 渝价函〔2017〕23号
游洪涛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用电电费的建议》(第0332号)收悉,经与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电力价格基本情况
您提出的我市工业企业电价高于部分省市的问题客观存在,这主要是由于重庆的电源结构和电网特性所导致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电价政策规定,各省市销售电价主要由其境内平均购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格所构成。我市电源以火电为主,火电价格较高,因而电网平均购电成本较高;重庆电网负荷全年不平衡,夏季尖峰负荷较大,为满足尖峰负荷需求,电网投资较大,且我市多为山地地形,电网建设成本也较高,因而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较高。这些因素导致我市销售电价整体水平较高。
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近两年来,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目前,我市大工业用户到户均价0.7481元/千瓦时,其中,基本电价均价为0.1249元/千瓦时。
二、降低工业用电价格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明确了降低工业企业电力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政策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实施煤电价格联动。2015年4月20日和2016年1月1日两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利用煤电联动腾出的降价空间,及时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4.5亿元左右。2016年4月20日,利用中小化肥电价并类等腾出空间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亿元左右。
二是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组织工业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对直供用户暂停执行调峰电价。2016年全市共计799家电力用户已准入参与直接交易,全年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约100亿千瓦时,减少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7亿元左右。
三是降低基本电费。通过取消工业企业用电减容或暂停次数限制等措施,降低企业综合用电成本,每年减少大工业企业基本电费支出2.5亿元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价格。
一是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部署,合理核定我市输配电价,研究优化电价结构,适当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同时,积极推进增量配电网建设,合理制定配电价格。
二是进一步降低电价。利用国家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腾出的空间,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积极探索多渠道、多种形式降低工业企业基本电费。
三是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在试点范围内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培育市场竞争主体,让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为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创造条件。
四是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大用户直接交易的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惠及更多工业企业。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赵宝权局长审阅签发。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冯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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