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37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2018年5月17日 渝价函〔2018〕76号
陈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健康体检“110500001a一般体检”收费标准的建议》(第0437号)收悉。经与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关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明确的“两取消”“一调整”的改革要求,2017年8月,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计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规〔2017〕4号),自2017年9月9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同步调整诊察费、床位费等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迈出了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要的一步。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卫计委等部门,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在巩固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包括“一般体检”在内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中,我们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机构、患者等多方面意见及建议,统筹解决意见集中、矛盾突出的问题,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注重平衡各项目比价关系。
此复函已经赵宝权主任(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高义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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