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14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2018年6月4日 渝价函〔2018〕77号
张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建议》(第014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江北国际机场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一)合理控制机场停车流量,实施新的计费方式。
为鼓励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合理控制机场停车流量,参照北京、武汉、长沙、昆明、贵阳、成都等城市计费方式,江北国际机场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采取1小时后按半小时计费方式计费。
(二)首小时内高标准收费政策引导车辆即停即走提高车位周转率
江北国际机场设计规划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为T3A航站楼、T3B航站楼旅客提供车辆停放服务,T3B航站楼后期修建将不再建设新的社会车辆停车场。为合理利用机场有限停车资源,控制闲置车辆占用停车位,促进车辆即停即走,提高车位周转率,机动车停放首1小时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10元。
(三)增设免费停放时间
为鼓励车辆即停即走,减少对有限停车资源的占用,参照国内部分城市机场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段,结合我市客观实际,设定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为15分钟。
二、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问题,3月7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江北国际机场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进行了调查,发现仅有驾驶员无乘客的车辆不能直接驶到航站楼,必须经过停车楼接送旅客,但停车楼外分区标志指示含糊,即停即走通道、快速通道未标示,停车楼内指引牌标志不明显等问题,以上问题均有悖于我局制定的停车收费政策初衷。随后我局与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并要求机场集团针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北国际机场T3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将于今年7月29日到期,机场集团要抓紧完善政协委员提出的机场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局将充分吸纳委员建议,结合重庆客观实际,完善机场停车收费标准。
此复函已经赵宝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 系 人:何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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