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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试行学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6-03-25

渝发改收费〔2026328

重庆工商大学: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试行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序号

名称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1

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市场营销本科专业

万元/生·年

5.6

2

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财务管理本科专业

万元/生·年

5.6

3

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物流管理本科专业

万元/生·年

5.6

4

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商务分析与人工智能硕士专业

万元/生·年

8.98

5

重庆工商大学赫尔学院数字营销与分析硕士专业

万元/生·年

8.98

二、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机构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三、学校应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办学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四、以上学费标准从2026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重新核定学费标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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