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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3-11-1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我市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社函〔2023〕117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综〔2023〕2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考试费50元/科·人,考务费19元/科·人。

二、该项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主体为你局下属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执收时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件、投诉电话等通过门户网站或在收费区域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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