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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4-04-22
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渝九电发[2004]5号)收 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精神及2004年重庆市发 电用煤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厂电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电量价格:基础电量仍维持2000年原国家计委核批重庆电网销售电价所对应的上网 电量9.05亿千瓦时不变,基础上网电价由现行每千瓦时0.315元调整为0.322元(含税)。 二、超发电量价格:2004年度发电量超过基础电量部分,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62元(含 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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