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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普通高等教育专转本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2005-07-11

                     2005-06-01               渝价函〔2005〕81号

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市普通高等教育专转本招生报名考试收费的函》(渝教函[2005]67号)收悉。普通高等教育专转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公正、公平、择优”,你委决定在我市全面实施专转本统一选拔考试,该考试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在组织考试时,向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考务费。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
    专转本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30元。其中,参考学校留用30元,向市考务办公室上缴100元。
    二、你委在组织考试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报名考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以上收费标准请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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