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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新设置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06-08-16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邮电大学

移通学院新设置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六年八月八日 渝价〔2006〕453号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你院《关于制定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申请》(移通院 [2006]4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院今年新设置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认真作好有关收费公示工作。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6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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