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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08-10-27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标准的批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渝价〔2008450

 

重庆市南岸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报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输液座位收费标准的请示》(南岸价[2005]75号)收悉。根据临床需要,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投资新建了门诊综合大楼。新楼门急诊除设置留观病床外,还为留观诊查输液配备了高档真皮沙发,并安装有:中央空调、彩电、中心呼叫、中心供氧、局部中心吸引等设施设备,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就诊治疗环境。根据你局请示,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每人次10元(不足6小时减半收取)。

二、新定收费标准于二○○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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