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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确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正式收费标

日期:2009-06-12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确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

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渝价〔2009196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你局《关于请求将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收费标准(试行)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渝煤安监财函字[2009]13号)收悉。你局组织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并收取考核费,经两年试行,目前我们未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投诉及不良反映。经研究,现将我市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该项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从20094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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