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渝价〔2009〕482号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大城科〔2009〕12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决定对你院部分专业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附件:
学费收费标准
一、 普通本科:
1、 土木工程 每生每年17000元
2、 工程造价 每生每年17000元
3、 工程管理 每生每年13000元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每生每年13000元
5、 电子信息工程 每生每年13000元
6、 房地产经营管理 每生每年13000元
7、 会计学 每生每年13000元
8、 市场营销 每生每年12000元
9、 人力资源管理 每生每年12000元
10、 工商管理 每生每年12000元
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每生每年12000元
12、 英语 每生每年12000元
13、 法学 每生每年12000元
14、 建筑学 每生每年17000元
15、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每生每年15000元
1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每生每年14000元
17、 艺术设计 每生每年17000元
二、普通专科:
1、 工程造价 每生每年11000元
2、 建筑工程技术 每生每年10000元
3、 应用电子技术 每生每年10000元
4、 计算机信息管理 每生每年10000元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每生每年10000元
6、 电子商务 每生每年9000元
7、 市场营销 每生每年9000元
8、 商务英语 每生每年9000元
9、 文秘 每生每年9000元
1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每生每年10000元
11、 会计 每生每年9000元
12、 艺术设计 每生每年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