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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公寓

日期:2013-12-23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31223  渝价〔2013437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你校《关于学生公寓172174175栋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融〔2013158)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改造的172174175栋学生公寓的4-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二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二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一)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950元。

    (二)入住学生公寓(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气5立方米,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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