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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14-09-29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4929渝价〔2014300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你校《关于綦江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外南译〔201439)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新建的綦江校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学生公寓,符合学生公寓的基本要求,同意按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一)1号至6号学生公寓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二)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冷水2吨、气5立方米,对超出水电气定额部分,学校可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14265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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