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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芙蓉江索道票价的通知

日期:2016-01-07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芙蓉江索道票价的通知

 

201617   渝价〔20163

 

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芙蓉江改扩建索道收费标准的请示》(武隆发改价〔201520号)收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重庆芙蓉江索道票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芙蓉江索道票价核定为每人每票40元(单行),往返联票价格为每人每票70元。

二、重庆芙蓉江索道票价由游客自愿选择购买,并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

三、请你委督促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我局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索道票价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本通知从2016110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后,根据索道运行情况和游客的反映,再核定正式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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