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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百合佳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复函

日期:2017-06-06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百合佳园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的复函

 

2017年66   渝价函〔201729

 

重庆创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南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函》收悉。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的有关规定,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百合佳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租金标准:7.60/月·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收。

二、以上租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收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租金标准公示,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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