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四川美术学院等4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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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核定四川美术学院等4所高校中外合作
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年8月27日 渝价〔2018〕140号
各有关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四川美术学院等4所高校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考虑到4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以及合作双方办学协议,结合我市实际,经报市政府核准,现将4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4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核定为: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备注 |
四川美术学院与意大利米兰新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45000 |
元/生.年 |
项目学生到外方学习期间,按照外方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再缴纳国内学费。 |
重庆邮电大学与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40000 |
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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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举办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28000 |
元/生.年 |
项目学生到外方学习期间,按照外方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再缴纳国内学费。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 |
16000 |
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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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所高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三、4所高校应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序发展。
四、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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