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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

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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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管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法治促改革,以法治强服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推动公管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工作,精心谋划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思路举措,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日常工作中强化对行政复议风险的预警研判,主动靠前服务、化解风险。加大对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大纠错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深入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法制理论和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局机关干部多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强调全体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实现集中抽考全覆盖,并完成每年网考任务。利用OA办公系统,微信、QQ等通讯工具,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干部加强对扫黑除恶、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领域相关法规条例的学习,切实提升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深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印发实施《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2021年度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环节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全力承接国家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承接《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局的6项招标投标领域试点改革事项,细化形成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改革事项按计划落地落实。
    (三)优化办理流程。推进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在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上新增招标方案变更申请办理功能,与“渝快办”、办公OA系统联动,实现申请、办理、反馈全流程线上完成,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四)组织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培训。组织及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培训活动191次、培训25681人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1次、媒体刊发报道68篇,制作宣传产品5类。2020年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招标投标指标被列为标杆指标。
    三、完善制度,筑牢法治建设基石
    (一)不断完善交易监管配套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力推进重点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工作。启动《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前期调研以及《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修订工作,出台《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检查程序暂行规定》等配套制度,扎紧织密改革制度笼子。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开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情况自查。建立局机关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备案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公开”原则,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2021年,我局新增规范性文件3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做到有文必审、有件必报,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被责令立即停止执行并限期纠正的情形。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以及我局实施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施政。局党组制定重大工作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决策程序,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坚持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及时建立以外聘律师团队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抓好投诉信访举报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助推项目顺利推进。2021年,收到投诉信访举报71件,其中投诉28件、办结23件,信访举报43件、办结30件,办结率分别达82%、70%;立案调查违法违规案件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处罚投标单位5家,罚款88万元,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4份,处理投标人4家。
    (二)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已于12月中旬前完成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及时转交违法违规线索。对涉及区县监管项目的信访举报、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等,及时转交有关区县办理,并督促指导区县依法依规办理。
(四)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规范复议应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恪守公正,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其中,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14件,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4件。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四个方面下功夫,提升行政复议审查质量。在受理环节,确定收案日期,准确界定受理条件,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在审查环节,突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从严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把好证据关、事实关、依据关和程序关。在决定环节,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听取局内法律工作小组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客观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作为被申请人,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答复工作,据实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
    (二)主动配合,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我局参与行政应诉一审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5%。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事求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切实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主动接受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纵深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以服务发展为根本,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一)进一步抓好法治机关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做好经验总结。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事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寓法治建设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之中。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贯彻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完善专业处室日常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坚决做到依法依规执法。加强执法工作调研交流,及时指导区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行政行为。积极配合行政复议诉讼机关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
    (三)进一步助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妥善做好职责交接,确保改革期间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无缝衔接。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妥善应对舆情风险。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市场主体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的变化,方便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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