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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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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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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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发展改革委对标对表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同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锰污染治理成效。贯彻落实《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制定我市落实举措,推动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三是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重”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谋划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思路。 四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将单位GDP能耗强度指标纳入市委“885”工作体系,定期晾晒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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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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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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