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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2-05


(任务序号三:“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涉及市能源局具体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市能源局

公示日期

2025122日至20251216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市能源局要对全市炼油产能置换项目开展集中排查,督促区县、企业严格落实产能政策要求。

整改情况

市能源局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及国家关于炼油产能置换、炼油产业规划发展的有关政策。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禁止建设”。按照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发改产业〔2018〕1134号),我市无炼油项目纳入该方案。

二是2024年10月9日,印发《关于摸排全市炼油项目产能置换情况的通知》,督促全市41个区县能源主管部门,开展炼油产能置换项目集中排查。同时,我局利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对入库项目进行“炼油”“原油加工”“重油深加工”等关键词检索排查。经摸排和查询,除涪陵龙海石化重油深加工利用项目(2010年开工、2017年建成)外无其他炼油有关项目,2018年至今我市未审批任何炼油项目。

三是自2024年10月起,结合我局赴区县检查调研,将炼油产能置换摸排作为重要内容,针对重点区县开展现地走访。经走访,截至2024年12月,我市无新增炼油项目,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能源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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