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三:“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涉及市发展改革委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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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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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市发展改革委要通过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方案部分领域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焦化、炼油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要求;修订实施《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两高”项目产品能效和用能设备能效准入,强化节能验收和监督检查等2项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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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发展改革委对标对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制定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细化明确整改目标举措,打表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明确产能置换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国家关于焦化、炼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要求,对照《“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及国家产能置换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方案部分领域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焦化、炼油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要求。 三是持续加强项目审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要求,对照国家文件修订出台《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严格“两高”项目产品和用能设备能效准入,强化节能验收和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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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验收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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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67575637 电子邮箱:cqsfzggwzhc@126.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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