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 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整改目标 | 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坚持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通过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内容,传达学习党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21〕1号)等重要文件,研究部署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材料汇编印送委机关各处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日益成为全委上下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规划先行健全政策体系,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一是规划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设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专章,将森林覆盖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发展指标体系;设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专篇,为“十四五”及中远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总体谋划、长远安排。制定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赴涪陵、潼南、北碚等区县开展了实地督查,树立高质量发展鲜明导向。会同行业部门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实施等政策文件,系统设计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推动成立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渝达峰中和发〔2021〕2号),对标对表国家政策体系,构建我市“1+2+6+N”的政策体系。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9月28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40号),提出了20项绿色低碳行动;编制印发了《重庆市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渝达峰中和办发〔2022〕17号),进一步细化落实碳达峰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能源、城乡建设、新基建、科技创新、公共机构碳达峰政策文件已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衔接,正按程序印发实施。区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送审稿,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初步审核衔接,正加快推进印发实施,全市“双碳”政策体系基本成型。 三是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0〕15号)、《重庆主城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渝委办发〔2020〕36号)、《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渝委办发〔2021〕4号)、《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渝委办发〔2021〕3号),有序推动相关措施和项目落地落实。印发《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12号),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印发《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渝发改农经〔2021〕764号),以“一带三屏”为总体布局,研究提出了到2035年推进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国家审批并下发,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正按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 三、坚持多措并举凝聚合力,抓紧抓实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21〕1号),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列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内容,严格依规依法开展督察。印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4号),实行年调度、年报告,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渝府发〔2020〕11号),加强环评准入审查。 二是积极培育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市委召开全市产业绿色发展会议,对推动全市产业绿色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出台《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31号)、《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发〔2022〕34号),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趋势更加明显。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前三季度,高技术产品产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影像投影仪增长17.4倍,新能源汽车增长1.5倍,服务机器人增长41.1%,工业机器人增长38.9%。加快构建全市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新建市级绿色工厂78家、绿色园区5个,支持绿色技改项目19个。持续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启动5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夏粮产量同比增加1.34万吨。软件业快速增长带动其他服务业持续恢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势头较好,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高于全国平均。 三是认真做好能耗总量强度调控。印发实施《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39号),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重点工程和政策举措。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时完善能耗“双控”调控措施,增强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和能耗强度年度弹性管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引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提出支持先进能效项目准入、低能耗高产出项目优先用能等6项优化节能审查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滚动建立节能审查项目台账和区县用能空间台账,定期(按季)监测研判全市能耗“双控”形势,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对策。2022年前三季度,我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能耗“双控”进度总体符合国家下达“十四五”目标要求。 四是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七个重点领域绿色生活创建,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2403家、绿色社区1585个。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我市宣传视频及媒体报道累计观看量近3000万次,宣传影响覆盖全国。按照市政府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安排,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渝节减办发〔2022〕2号),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商业、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启动实施9大节电专项行动,有序推出电力调峰调度、完善价格机制、重点用能单位节电管理、用电设施能效提升等5项政策组合拳,组建10个工作组到区县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检查,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错峰用电。 五是扎实推进绿色发展试点示范。推荐渝北区获得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督查激励表彰,经验做法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宣传推广。顺利完成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印发实施《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渝发改资环〔2022〕168号),指导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开展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探索开展零碳示范区、智创生态城建设。重庆全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长寿等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渝南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重庆经开区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等试点示范建设进展顺利。 |
整改时间 | 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杨于镭67575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