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 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一是全面深化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安排委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上来,确保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协同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坚持定期调度,协同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5项任务已整改销号3项,其余2项正序时推进,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7项任务已完成5项,其余2项正在序时推进。三是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印发《重庆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8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工作举措、整改时限,与去年未整改完成的1项问题合并建立台账,发挥市长江办统筹协调作用,实施按月调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