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全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我委自觉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发展改革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渝办发〔2008〕10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
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牵头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委共确定3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更新情况
根据重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渝治工办发﹝2010﹞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1400余条。同时,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把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项目招标投标公示以及招标投标结果公示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年内公开项目信息13210余条。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委主动面向社会整理、编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政府信息1200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次,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按时进行了合理解答,申请人都表示满意或理解。主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委档案室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今年以来,我委已在门户网上发布各类动态消息1600余条、招投标公告7593个,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接待档案查询264人次,回复政府公开信箱人民建议意见413条,网站各栏目点击人数达到505万人次。召开新闻发布、新闻通报会2次,安排主流媒体采访报道13余次,提交新闻稿件28余篇,重点就“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积极稳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我委作为全市综合经济部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建设服务型机关,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委明确要求各处室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到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服务中,认真组织,大力推进,努力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委机关职能转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充分吸纳各方建议意见的重要抓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牵头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公众提供应公开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等。各处室实行处长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承担本处室所负责栏目的内容提供、信息沟通联络等工作。全委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挖掘资源,加大公开力度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委结合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1、规划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十二五”规划,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全市未来五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一是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如重庆日报,全文刊发“十二五”规划纲要。二是充分发挥我委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全文转载“十二五”规划纲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三是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到高校、相关部门、社团宣讲等方式,及时解读“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不断扩大规划知悉和公开范围,提高规划的社会认同。
2、项目公开。在项目决策、审批、投资、问效等过程中,坚持政务公开。一是决策环节,坚持重大投资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189号令),重大投资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规划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发挥规划对确定相关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导向作用。二是在审批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或特种行业外,办事条件与办理程序完全公开,审批核准部门必须定期公布已批准的重大投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程序规范、监控同步、操作透明的特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事前公开和事中监控、预警纠错等,加强对重大投资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三是在投资环节,将重大项目投资情况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人代会审议,同时,向市政协进行情况通报。四是加强问效,建立投资项目运行情况公告制度和建设项目后评价机制,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投资,在项目竣工投用一定时间后,就项目运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向市政府报告并通过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对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影响面广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就该项目对当地资源要素使用情况、环境影响情况、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等,定期形成专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研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会同监察、财政、审计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择部分投资量大、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项目率先开展后评价工作,对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3、政策公开。在制定政策措施时,采用征求意见、定期公布等多种公开方式,群策群力拟定重大改革政策,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一是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在编制“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和年度改革要点过程中,重视听取群众意见,将规划初稿上网公开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并吸纳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提高群众对重大改革事项的参与权。在推进户籍制度、公租房等重大改革事项过程中,从制定改革方案开始,就从群众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和听取普通群众意见,在推进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办公、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改革政策,为群众答疑解难,为农民工办实事。三是定期公布统筹城乡改革进展情况。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重庆的改革进展,我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各类公开发表文章、参加公开讲座论坛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和宣传我市统筹城乡改革进展情况。
(四)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我委修订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的要求,制定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非涉密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或依法申请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事项,明确要求由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申请公开的事项,明确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承办处室提出意见,报委领导审核。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健全新闻通报制度。及时印发了《2011年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需求要点》,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情况不定期举行新闻通报,积极配合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借助新闻媒体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议制度。编制了《委机关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分工》,明确要求各处室按照分工负责本领域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和修改。并规定由办公室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比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各处室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政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委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切实防止半公开、假公开,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中的个别条款的解读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信息是否可以信息是否可以向公众或申请人公开尺度把握不准确,对如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能较好地把握。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和服务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化、不够及时,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对我们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委将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条例》的宣传学习,不仅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要熟悉掌握《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内容,还要让全委所有同志都熟悉掌握《条例》及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紧紧围绕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民生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是不断抓好委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便民和社会服务功能。切实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特别是建立完善在线问答、行政投诉、举报热线等互动式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委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可读性和互动性。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