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按照中央和全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委自觉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发展改革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渝办发〔2008〕10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
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牵头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委共确定28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更新情况
根据重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渝治工办发﹝2010﹞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442条。同时,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和“招投标信息公开专栏”,把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项目招标投标公示以及招标投标结果公示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年内公开项目信息14983条。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委主动面向社会整理、编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政府信息146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次。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按时进行了合理解答,申请人都表示满意或理解。主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委档案室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今年以来,我委已在门户网上发布各类动态消息1019条,回复政府公开信箱人民建议意见1195条,网站各栏目点击人数达到557万人次。编印重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365问、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系列报道汇编等对外公开宣传资料15600册。接待档案查询94人次370件。组织新闻座谈会、通气会和媒体见面会等8次,组织安排媒体采访近50次,中央和市级媒体发布新闻消息、专访等近300条。重点就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工作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牵头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公众提供应公开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等。各处室实行处长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承担本处室所负责栏目的内容提供、信息沟通联络等工作。全委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挖掘资源,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我委结合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1.行政审批事项公开。2013年,全面推进委机关简政放权工作,率先出台简政放权的制度规定,取消了基础设施收费权收益权质押登记等3项审批事项,将由我委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0项减至7项。先后两批次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向区县下放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13项行政审批权限,向两江新区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8个方面的审批事项。及时主动将有关简政放权的制度文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周知服务相对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招投标信息公开。一是贯彻落实《重庆市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渝办发〔2012〕301号)。为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招标投标各环节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责任单位、公开渠道等,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全市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强化招标、开标、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和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对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2013年,全市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6416条,中标结果公示5138条。二是建立全市范围内的招投标信息共享制度。按照市、区县分级建设、信息集中统一的原则,确立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及各区县(自治县)交易中心网站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已将市招投标综合信息网与市级及各区县(自治县)的招标投标交易网站链接,建立“一站式” 综合检索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三是整合资源,实现中标人信用信息公开。以我市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征集的信息为基础,建立“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信息查询报告”,在向社会公示中标人的同时公示其企业信用报告。四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成“招投标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专栏共设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投标政策、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投标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和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6个版块。
3.政策公开。在制定政策措施时,采用征求意见、定期公布等多种公开方式,群策群力拟定重大改革政策,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构建公开长效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我委修订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的要求,制定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非涉密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或依法申请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事项,明确要求由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申请公开的事项,明确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承办处室提出意见,报委领导审核。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健全新闻通报制度。及时印发了《2013年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需求要点》,坚持“双月新闻发布”制度,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情况定期举行新闻通报,积极配合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借助新闻媒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编制了《委机关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分工》,明确要求各处室按照分工负责本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和修改。办公室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内网上进行通报。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申请人对我委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行政复议案件2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审理,依法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1件,另1件尚未结案。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共审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审理,依法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1件,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1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提供多种形式和渠道,方便群众获得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目前全市上下正掀起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高潮,对我们继续深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紧紧围绕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民生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是牵头打造“阳光发改委”政务平台,建设“阳光审批”、“阳光政务”、“阳光机关”等子系统,搞好顶层设计,加快流程再造,实现智能办公,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日常公务网上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使“阳光发改委”政务平台真正成为机关服务的平台、联系群众的纽带、展示形象的窗口。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配套制度,通过社会公示、人大代表听证、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机关政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