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及建议,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二)单位构成
单位共设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办秘书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城镇化处)、国民经济综合处、体制改革综合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地区经济处(重庆市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振兴处、区域合作处(重庆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协同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项目推进处、农村经济处、交通处、工业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粮食调控管理处(军粮供应管理处)、粮食监督检查处、财政金融处、信用建设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价格调控与成本调查处、法规处、人事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重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评估督导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36个内设机构。
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2个二级局,未独立预决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15.36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041.54万元,主要是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前期研究需求较多,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增加拨款2,000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费拨款增加350万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经费拨款330万元、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经费增加拨款142.1万元、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办公楼租赁面积扩大增加拨款21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0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994.1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3.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9.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144.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522.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22.0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1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15.36万元,比2020年增加3,07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5.18万元,比2020年增加552.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纳入预算编制的在职职工人数较去年增加25名,二是政策性增资以及按规定调整职工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80.18万元,比2020年增加2,519.01万元,我委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和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改革推进,增加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十四五“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级重大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前期咨询评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合作,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中国品牌日及智博会等设计参展,价格监测、听证、成本调查等物价综合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25.44万元,比2020年减少6.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5.44万元,比2020年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1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和在编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80.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渝 联系方式:023-6757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