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重庆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重庆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是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重庆经济协作区联络处更名为重庆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的复函》(渝委编办[2020]33号)批准,于2020年5月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重大项目滚动储备、重大项目名单管理和实施调度的服务性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服务性工作,为区域重大经济协作项目推介、洽谈和全市重大经贸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省市间区域合作联席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为区域合作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编办明确的职能职责,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设置办公室、项目储备科(营商环境科)、项目推进科、项目信息科和区域合作科5个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0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5.7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26.8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本单位自2020年度下半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度预算收入为6-12月份数据,2021年度预算收入为全年数据,相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预算同时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0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05.7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72万元,比2020年增加3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52万元,比2020年增加14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2020年度基本支出实际预算为6-12月数据,2021年度基础支出为全年预算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5.2万元,比2020年增加18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2020年度项目支出实际预算为6-12月数据,2021年度项目支出为全年预算数据,主要用于投资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储备及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服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0年增加26万元。其中:因本单位为新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2020年度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2021年度新增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其中: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和出访任务新增编制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按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新增编制公务接待费5万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和现有公务用车数量新增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静 联系方式:023-6757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