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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50N/2018-646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8-03-06 [ 发布日期 ] 2018-03-06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调节区域经济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内设29个处室和挂牌办公室,具体包括:办公室、体改处(综合改革处)、统筹办改革试点处(人口综合处)、统筹办改革信息处、综合处、规划处(城镇办)、法规处、地区处(区县办、以工代赈办)、投资处(前期办、筹资办)、财政金融处、招投标处(招投标办)、外资投资处(引进智力办)、合作处(西部办)、农经处、工业处、高技术处(高新办)、经贸处、交通处、社会处、资环气候处、人事处、经济国防处(国动委经动办)、稽察办(重大项目稽察办)、机关党办、离退休处、驻委纪检组和市能源局综合处、电力处、油气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5个二级单位,其中4家行政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重庆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重庆市价格认定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02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2.2万元,比2017年增加983.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职工、在编人员正常晋级等政策性增支;二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往年有所提高。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27.1万元,比2017年增加42.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宏观经济运行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社会民生发展和价格法制及价格听证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3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5万元,比2017年减少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比2017年增加12万元;2017、2018年均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全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单位公务车辆随着使用年份的增长运维成本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68.75万元,比上年增加681.06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没有安排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27.1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2018年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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