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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06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5

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进一步改进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服务,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20号)予以修订,修订后名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929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828

附件下载: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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