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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系统总结和分析了2008年国务院批复《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大纲(2006-2015)》以来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取得的主要成绩和面临新形势,提出了新时期石漠化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石漠化综合治理的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脱贫攻坚、绿色发展,加强科技、依法防治等四项工程治理基本原则,到2020年,治理岩溶土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面积195万公顷,林草植被覆盖度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工程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经济逐渐步入稳定协调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其中我市35个石漠化区县均纳入规划综合治理范围。
《规划》明确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对长江经济带、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体的200个石漠化重点县实施重点治理,以小流域为中心,突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兼顾区域农业生产、草食畜牧业发展,实现“治石”与“治贫”相结合,达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目的。
重庆属于长江上中游地区,我市黔江区、丰都县、武隆县、开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区县纳入国家综合治理200个重点县范围,“十三五”期间每年将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指导区县更好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确保《规划》任务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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